各自考考生:
根据川教考院函【2023】21号《四川省教育考试院关于做好2023年下半年高等教育自学考试毕业证书申请审核和毕业证书办理工作的通知》文件要求,四川省高等教育自学考试2023年下半年毕业申请审查办理工作即将进行,为确保我校自考毕业申请工作顺利实施,现将相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申请流程
(一)根据各专业开考计划设置要求完成全部课程学习且成绩合格的考生,本科专业考生需同时完成前置学历审查(大专及以上学历)申请。毕业申请必须考生本人在新版自学考试管理信息系统考生端提交并同时缴纳毕业审定费。
本科专业考生必须先完成前置学历线上申请审查并审核通过,否则无法提交毕业申请。
(二)申请时间:
本科专业考生前置学历线上申请时间:2023年11月16日—11月24日17:00前;
所有毕业生线上申请时间:2023年12月4—12月8日17:00前
(三)申请网址:https://zk.sceea.cn
逾期未申请者本次将不再受理。
二、规定要求
(一)按专业考试计划规定,所有课程(含实践性环节考核、本科毕业设计和毕业论文)的成绩合格并属同一准考证号,且思想品德经鉴定合格的考生,具有本次毕业申请资格。
(二)申请本科专业毕业的考生,须具有中国高等教育学生信息网(网址:http://www.chsi.com.cn/,以下简称学信网)上可查实且信息无误的专科(及以上)学历,且通过前置学历审核。
(三)考生提交毕业申请,需缴纳毕业生审定费30元/人(川发改价格〔2017〕467号),其它业务办理无需缴纳费用。
三、工作流程
(一) 考生网上提交申请并同时缴纳毕业审定费;
(二) 已完成申请考生需于2023年12约15日17:00前将《四川省高等教育自学考试毕业申请表》(附件一)纸质版材料交至继续教育学院办公室;
邮寄地址:
绵阳市游仙区三星路11号继续教育学院办公室 吴老师 15281108805
注意:材料邮寄建议采用顺丰/邮政快递
四、上报材料
(一) 《四川省高等教育自学考试毕业申请表》(见附件1);
注意事项:考生必须提供有效期在2023年12月30日后的身份证,否则本次申请审核不予通过。
五、注意事项
(一)本科考生应在管理系统的前置学历申请功能中,查询到一条标示为“审核通过”记录的前置学历申请信息即为完成前置学历审核;
(二)考生提交毕业申请前须认真核对考籍个人信息(姓名、性别、身份证号、民族、照片),因个人信息不全、错误或照片不符合要求等原因造成本次毕业审核不通过的,由考生自行负责;
(三)毕业证书和学籍档案只发放一次,遗失不再补发,请考生妥善保管。若已毕业自考生的毕业证书遗失或损毁,本次可办理《四川省高等教育自学考试毕业证明书》申请(附件二)。
(四)根据教育部考试中心《关于印发<高等教育自学考试毕业证书电子注册办法>的通知》(教试中心函〔2014〕138号)精神,高等教育自学考试毕业证书电子注册工作应在颁发毕业证书之前。省教育考试院在接收教育部考试院对本次毕业生注册结果反馈后再开展证书打印等相关工作。
本次毕业证书发放时间预计为2024年3月1日后。
绵阳城市学院继续教育学院
2023年11月3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