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23级成教学生:
为了切实做好高等学历继续教育2023级学生毕业设计(论文)重修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持续开展毕业设计(论文)相关规章制度学习
(一)提高认识,落实责任
毕业设计(论文)环节是学生毕业的最后一道关口,各高等学历教育教学站点及学生要充分认识到严把毕业设计(论文)质量关,加强师德师风建设和学风建设,营造学术诚信氛围,不断规范学术行为,严明学术纪律,维护学术尊严,杜绝学术不端行为的重要性。要在毕业设计(论文)教学和写作中贯彻落实教育部《学位论文作假行为处理办法》《高等学校预防与处理学术不端行为办法》文件精神,切实增强毕业设计(论文)写作指导与管理工作的实效性,落实指导教师和校外教学点以及相关管理人员责任。
(二)强化诚信教育和师德师风建设
要在师生中大力开展诚信教育和师德师风建设,培养学生良好的思想品德和行为习惯,树立坚定的政治方向,践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遵守国家相关政策方针、法律法规,坚决杜绝弄虚作假、抄袭、剽窃及论文买卖等有违学术道德的行为。
组织学生及指导教师亲自签署《毕业设计(论文)学术诚信声明》及《毕业设计(论文)版权使用授权书》,具体格式见《本科毕业设计(论文)模板》(附件1),签署后按装订要求装订在学生的毕业设计(论文)中。
二、2023级学生重修工作安排
(一)重修对象
高等学历继续教育2023级毕业设计(论文)成绩不合格学生。
(二)重修学生选题
1.学生可自拟题目或从论文题目库选择题目上报。
2.请未能通过毕业设计(论文)题目审核的学生,请务必在2025年11月1日至2025年11月10日时间段内完成毕业论文题目上报审核工作,过时不再受理。
(三)相关工作具体时间安排及要求
序号 |
时 间 |
阶 段 |
完成内容 |
1 |
2025年10月28日—11月1日 |
重修学生毕业论文题目上报 |
按要求上报论文选题至指定邮箱 |
2 |
2025年11月1日—11月10日 |
教师审核题目 |
审题教师完成学生所选毕业设计(论文)审核 |
3 |
2026年1月1日—2026年1月16日 |
终稿提交及答辩 |
学生提交论文终稿、参加答辩 |
4 |
2026年1月16日—2026年1月20日 |
毕业设计(论文)成绩及资料上报 |
上报论文及过程材料,论文成绩 |
若有不尽事宜,请咨询继续教育办公室 0816-6285106
附件:《本科毕业设计(论文)模板》
继续教育办公室
2025年10月27日